导读:无证驾驶出事交强险需要赔偿吗?温州龙湾法院近日审结了一块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,与以往不一样的是,本案的肇事者是无证驾驶。庭审时,双方围绕保险公司是不是应在交强险范围内,承担赔偿责任展开激烈辩论。
无证驾驶出事属交强险赔偿范围法院判决维护公益
温州龙湾法院近日审结了一块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,与以往不一样的是,本案的肇事者是无证驾驶。庭审时,双方围绕保险公司是不是应在交强险范围内,承担赔偿责任展开激烈辩论。
法院最后判决:保险公司要赔!
死者家属告了三方
今年3月28日11时40分许,甲持名为乙的驾照,驾驶||大龙运输公司的轻型自卸货车,在转弯时,右后轮碾压右边同向骑车的丁,致使丁当场死亡。温州交警大队认定,甲负全部责任。
家的顶梁柱没了,丁父悲伤之余,将甲与||运输公司、保险公司三方都告上法庭。
为通过司法渠道尽快得到保险赔付,丁家在起诉书中称,中国||阜阳分公司是肇事汽车承保人,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第三者责任险。
保险公司拒绝埋单
但在庭审时,丁家的索赔需要遭到保险企业的强烈反对,焦点就是:甲没驾照。
保险公司表示,此前,||公司已为肇事汽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强制险,但依据国家规定,驾驶员未获得驾驶资格,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。而且,这一点在交强险合同里也明确约定,驾驶员未获得驾驶资格的,除对驾驶员有责任的符合规定的抢救成本,保险人在医疗成本限额内向受害人垫付外,其他损失和成本,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。因为丁当场死亡,未产生抢救成本,所以无论是从法律规定还是从合同约定,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。
法院判决:保险公司要赔
龙湾区法院审理觉得:保险公司承保本案肇事汽车的第三者责任强制险,法律没规定驾驶员未获得驾驶资格发生交通事故,保险公司可以免除赔偿义务,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法院判决:保险公司赔偿丁死亡的丧葬费、赔偿金计5万元。
除此之外,甲应赔偿丁丧葬费、赔偿金计95986元;||公司承担连带责任。
法官:
交强险是种社会保障
本案的争议焦点,是驾驶员没驾驶资格,保险公司是不是应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。龙湾法院潘法官觉得,本判决符合交强险对社会公众利益保护原则及交强险的公益性质。
第一,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规范是交通事故受害者享有些社会保障。本案驾驶员未获得驾驶资格导致交通事故,保险公司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损失予以赔偿,体现了交强险对受害每人身权益的保护功能。无论驾驶员是不是具备驾驶资格,受害人对此均无责任,亦没办法防范,只须这种事故对于受害人而言是偶然的、不可预料的,就应该视为保险事故。受害人因驾驶员一般过失行为尚且可以请求保险公司赔付,而驾驶员具备无证驾驶的紧急过失行为,保险公司更应赔付。
第二,有关强制性规定中并没规定,驾驶员没驾驶资格,可以免除保险公司人身伤亡的赔偿义务。
第三,保险条约规定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,不具法律效力。